各有关考生:
根据深圳市招考办《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一)笔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相关说明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南山区户籍人员。
2.持有效期内深圳市居住证申领地为南山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在南山区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以及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深圳市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要求,已在外省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广东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安排
(一)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2.考区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2: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4.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3月2 日10:00。
(二)报名相关网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此网站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报科目和网上缴费。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信息核验失败的考生和报名信息至2026年1月13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须在1月13日17:00前登录此网站上传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四)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五)成绩公布与违规处理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考生须携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更正手续。提交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0755-82181999;南山区:0755-26486245。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