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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已完成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现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图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pdf
附件2: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新屋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