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税务局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0-22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申请办理宝安区税务局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深府规〔2025〕2号)的规定,经初审,土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82号,土地面积为4585.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权属来源为行政划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11日)。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402室。如无异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地块的权属确认给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市民可到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27820611

  附件: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