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0-16 15:3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现公告附件所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9月份注销校车驾驶资格驾驶证公告作废信息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10月16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