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坪山街道马东马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与中兴路交汇处北侧,于2019年12月列入《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2021年11月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现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对该已批更新单元进行规划进行修改,该规划修改(草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法规政策,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原则
在满足不改变已批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且保障公共利益优先的前提下,结合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测》及相关政策要求,对更新单元分期实施方案、地块指标、项目范围内文物和古树表述内容进行修改。
二、修改内容
(一)在保障重要公共利益设施优先及项目可实施性的前提下,修改分期实施方案,将分期实施一期由01、02、05地块修改为02、05、06地块。
(二)在地块规划指标不变的前提下,按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一期保障房配建比例,对应增加一期保障性住房面积。将02地块规划住宅容积由82517㎡(含保障性住房38530㎡)修改为82517㎡(含保障性住房42016㎡),04地块规划住宅容积由原75365㎡(含保障性住房23670㎡)修改为75365㎡(含保障性住房20184㎡)。
(三)为避免邻避效应,将小型垃圾转运站480㎡(含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和环卫工人作息房)由01地块调整至03地块。
(四)为落实最新的文物保护要求与管理规定,修改文本中有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相关表述,删除文中对坪环张氏炮楼院已灭失的表述,并增加“在项目实施阶段前组织文物专家对2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方式进行论证,并按照2025年3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需要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后,根据所获批复的保护方式予以落实。同时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考古评估办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考古工作流程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有关项目考古申报。”的表述。
(五)为落实古树名木管理的最新要求,本次将已批文本中“更新单元范围内05、A-02地块4棵古树原址保护,并按照树冠冠幅投影线外5米划定保护范围。下阶段设计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古树保护责任。”的表述修改为“更新单元范围内05、A-02地块4棵古树和A-06地块1棵古树后备资源原址保护,并按照树冠冠幅投影线外5米划定保护范围。下阶段设计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古树保护责任。”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建设路60号
4.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环路36号
5.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立新西路66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s://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s://pnr.sz.gov.cn/ps/
(三)报纸展示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及指模、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
邮政编码:518118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12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修改内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分期实施规划图
4.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