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深圳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对新圳河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9日(15个工作日)。
登记单 元名称 | 登记单元号 | 坐落 | 空间 范围 | 登记单元总面积 | 国有 面积 | 自然状况 |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主要资源类型及面积 | 其他类型面积 | 所有权人 |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 日常管理主体 |
新圳河 | 440306331000017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 北至:留仙南社区公园; 东至:海圳路、新乐路; 南至:前海湾; 西至:新安西路。 | 34.77公顷 | 34.77公顷 | 水流资源: 10.30公顷; 湿地资源: 0.001公顷; 森林资源: 0.4公顷; 草原资源: 0.25公顷。 | 23.82公顷 | 全民 | 自然资源部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9995773。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