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深圳市运用专项债券实施土地收储工作指引》(深规划资源〔2025〕358号)相关规定,现对拟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拟收地项目信息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
三、意见反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箱。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6楼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0755)83785526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