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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A010-0387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7-19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A010-0387宗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立项名称为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改扩建工程,用地面积88313.6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该宗地于2007年2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7-0021号),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宝安中学新高中部”调整为“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

  二、规定容积率由“≤0.71”调整为“≤0.91”,指标由“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办公楼及相关教学配套设施等40000平方米、食堂5500平方米、学生宿舍15000平方米、教工宿舍250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80132平方米,已建规定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7132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3919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1903平方米、游泳馆880平方米、架空层430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由“≤20%”调整为“≤50%”;建筑高度由“多层”调整为“建筑高度限高5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新增绿化覆盖率要求为“≥23%”;新增建筑间距要求为“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四、机动车泊位数由“45辆”调整为“216辆”;自行车泊位数由“/辆”调整为“648辆”。

  五、备注由“该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并以审定方案为准,设计中必须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有关规范,采用节能技术。”调整为“1.本项目涉及278.18平方米规划道路用地,后续应无条件配合道路实施。2.本规划设计要点指标根据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7-0021号)及《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安中学(集团)高中部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发改可研〔2025〕58号)核定。3.应尽快完善现状建成建筑相关手续。4.本项目与15号线安全保护区重叠20142.36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5.本项目新建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新建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位。6.本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原则上电动自行车充电位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20%。7.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六、新增其他事项:1.本项目新建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按不得低于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2.本项目需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0%。3.本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4.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 BIM 技术应用。

  七、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8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202-8号;

  2.A010-0387宗地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洪浪南路7号。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7812406

  附件:A010-0387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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