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大街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已于2020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现该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查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临环镇路、南临寮丰路、西临西环路、北临北环路。
二、项目概况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574616.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409281.2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698234.5平方米,移交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63005.1平方米。
本单元规划容积4778649平方米。其中:
1.开发建设用地规划容积4413771平方米,含住宅3823923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91378平方米(含母婴室23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98470平方米[含8所18班幼儿园(每所建筑面积6005平方米、场地面积5400平方米)、 2所12班幼儿园(每所建筑面积4005平方米、场地面积3600平方米)、 1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场地面积2700平方米)、1所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195平方米、场地面积1800平方米)、9处托育机构(其中7处每处面积570平方米、1处面积560平方米、1处面积415平方米)、2处社区警务室(每处面积60平方米)、4处社区管理用房(每处面积250平方米)、4处社区服务中心(每处面积600平方米)、1处综合体育活动中心10000平方米、3处文化活动室(每处面积1000平方米)、1处门诊部400平方米、3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每处面积1400平方米)、3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处面积750平方米)、1处公交首末站3500平方米、2处小型垃圾转运站(每处面积280平方米)、2处再生资源回收站(每处面积60平方米)、2处环卫工人作息房(每处面积20平方米)、2处公共厕所(每处面积60平方米)、1处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1处邮政所150平方米、5处汇聚机房(每处面积150平方米);另配建2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共31050平方米)、28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共19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2.移交政府的保障房用地规划容积364878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364538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40平方米[含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28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另配建5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共2700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
(一)网上公示
宝安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baoan.gov.cn
(二)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沙路48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环镇路191号。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邮编518000),并注明“沙井大街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6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联系人:何工,电话:0755-27814976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