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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撤回荔湖公园管理范围(2018-50M-0010)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6-26 17:1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鉴于荔湖公园已不再纳入公园体系管理,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撤回荔湖公园管理范围(2018-50M-0010),该事项已经光明区政府审议通过,撤回决定已于2025年6月25日函告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撤回荔湖公园管理范围(2018-50M-0010)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荔湖公园管理范围(2018-50M-0010)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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