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位于福城街道观天路与龙澜大道交汇处西侧,用地面积9463.73平方米,宗地号A904-0278,2020年1月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LA-2020-0001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来文商请办理变更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设计要点变更内容
(一)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规定容积率:由“≤2.56”调整为“≤2.69”。
2.规定建筑面积:由“24200平方米”调整为“25417平方米”。
3.分项建筑面积:由“审判法庭用房24200平方米(包括审判用房11650平方米、立案诉讼服务中心2910平方米、执行用房480平方米、信访接待用房460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3070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房1230平方米、诉讼档案用房1440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房620平方米、辅助用房2340平方米)”调整为“审判用房11650平方米、立案诉讼服务中心2910平方米、执行用房480平方米、信访接待用房460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3070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房1230平方米、诉讼档案用房1440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房620平方米、辅助用房2340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室123平方米、集约送达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58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及常驻特邀调解员工作室736平方米。”
(二)市政设施要求
1.机动车泊位数:调整为“278个”。
2.非机动车泊位数:调整为“70个”。
(三)增加备注内容
1.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19〕1090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总概算的批复》(深发改〔2020〕670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复函》(深发改函〔2024〕41号)、《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文件确定。
2.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等4项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深府函〔2019〕114号),土地用途为行政管理用地,用地单位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3.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转用实施方案的批复》(深龙华府函〔2019〕581号),并出具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
4.本项目已制作宗地附图,宗地号为A904-0278,测定用地面积9463.73平方米。
5.BIM: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6.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7.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LA-2020-0001号)收回作废。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时间为期10个自然日(2025年06月21日—2025年06月30日)。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将书面材料寄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除在主要媒体上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和实地发布:
(一)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胡懋阳
联系电话:0755-23335746
附件:项目区位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