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区应统一对计划已批规划未批且未明确计划有效期的城市更新单元设定有效期。经区政府同意,对大新南田厦南新路南区城中村城市更新单元等11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设定有效期,现进行补充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统一设定有效期项目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