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国知办发服字〔2024〕31号)的相关要求,明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面向创新主体提供的共性服务内容,推进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编制了《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共性服务事项清单》,现予以发布。
请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根据本清单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与发展规划,认真履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责,积极开展相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共性服务事项清单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