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提升普法工作质效,根据《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深办发〔2018〕7号〕《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决策部署,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为主线,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原则,着力推动文体旅游行业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积极调动全系统工作力量,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推动“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有关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将宪法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落实新入职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坚持“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制度,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统筹谋划好我局五年普法工作,把普法宣传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压实普法责任。优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宣传计划,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努力形成一把手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强化对管理对象的普法教育。
三是加强工作保障。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把普法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普法工作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一线。
二、注重创新,构建普法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局学法制度,对各处室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并将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
二是贯彻依法行政。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各区文体旅游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积极构建能力支撑新格局,在日常法治培训教育的基础上进行再深化再落实;进一步充实完善业务人员知识结构、增强文体旅游系统干部在新时期依法行政的理念,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干部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信访、投诉、举报的综合能力。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2024年分别举办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行政培训班和2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文体旅游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学习,组织开展网上专题学考、年度学法考试和局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四是打造普法品牌。深圳图书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入选
2023年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二星级基地。截至2024年10月,法律专题区共举办各类型法律阅读推广活动755场,服务读者97885人。其中,“民断是非”大型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举办100场,线下线上参与约35000人次;法律讲坛举办80场,现场参与约4800人次;律师公益咨询活动共举办570余场,有超过8100人次从中受益,享受了一对一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此外,2024年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纳入“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
三、加强统筹,实现全过程普法
一是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普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普法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是针对居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市民在参与文化活动同时获得法律常识,寓法治宣传教育于休闲娱乐之中,普法效果良好。
三是探索模块式分类普法。针对不同范围的特定需求,以广泛宣传与精准宣传方式开展重点普法活动。按照部署指导各区局、直属单位等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等宣传活动。
四、落实责任,提升普法工作效能
一是充实普法专业力量。我局内设政策法规处,有公职律师四人,均为我局公务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在我局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外聘法律顾问机构为我局提供法律专业服务,局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均由外聘法律顾问机构承担;联合专业力量组织各局属单位开展“广宣传,大服务”法治宣传。
二是推动以案释法。2024年我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精神,定期做好收集、整理、编辑典型案例工作,向市普法办公室报送5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正确引导相关主体知法守法、依法维权,推动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三是根据民众需求普法。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春节期间,在我市罗湖、福田等九个主要出入境口岸摆放《深圳旅游消费须知》,提高游客防范意识;清明假期前,在罗湖、文锦渡口岸的灯箱广告位发布旅游公益广告,公布我市港澳游指导价以及港澳旅游消费警示,引导游客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向外地赴港游客发送旅游消费温馨提示短信息,提醒游客在旅游期间切实保护好自身权益,注意安全出行。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局普法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局系统普法工作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个别下属单位普法工作力量不足。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需深化落实,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高质量普法内容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力度还需加大等。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注重抓好“三个普法”工作:
一是“深入普法”。法治是城市精神的支撑和保障。要重视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坚持“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是“善于普法”。按照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普法工作要服务大局所需、聚焦民生所盼、紧贴社会所向,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同时,做好“一手”宣传和“一手”培训,做到敏捷治理,提高应对能力,以适应数字时代的新变化。
三是“多元普法”。法治为涵养城市精神划定底线。我局将继续坚持“创新引领,创优特色”的工作基调,把握普法理念“新”、普法方式“活”、普法内容“广”、普法品牌“特”四要素,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文体旅游行业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将全民守法理念内化为市民的自觉追求,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塑造现代城市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