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深府〔2024〕2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我市全年累计处理污水22.93亿立方米,处理处置污泥247.94万吨(含水率80%),纳入GIS系统管理的市政排水管渠20,928.11公里、市政污水(截污)泵站78座。我市污水处理费上缴市财政专户2,349,665,946.07元,全部用于支付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改造、建设以及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
特此公示。
深圳市水务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