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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管理,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办理系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办理系统的通知》查询网址: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4684174.html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