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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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征集南山区2025年公益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通知

信息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3-26 15:1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通过开展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满足企业岗位需求、促进劳动者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快速提高辖区居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发展壮大南山高技能人才队伍,前期,通过调研企业岗位需求、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方式,形成了《南山区2025年公益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表》(附件1),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南山区企业在岗员工、辖区居民,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其中,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港澳台青年、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优先报名。每人每年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培训项目。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南山区企业在岗员工

  与南山区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全职有效劳动合同,通过南山区企业缴交社保。

  (二)南山区居民

  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南山区户籍人员或者居住在南山的非户籍人员。男性年龄在16至60周岁,女性年龄在16至55周岁(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及2023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优先报名群体

  提供优先报名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条件

  承训机构范围包括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或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就业培训基地、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

  5.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三、申报资料

  (一)《南山区2025年公益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南山区2025年公益职业技能培训场地规模证明》(附件3);

  (三)申报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资格证明含营业执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证、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方式

  请有意愿申请承办培训的单位于2025年4月16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盖章彩色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nfzfwb@szns.gov.cn(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26565276),逾期视作无效申报。

  五、经费标准

  不超过65元/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承训机构在培训结束且验收合格后,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培训费用。

  六、其他事项

  (一)每家单位申报的培训项目不超过2个,单个项目开班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班次申报培训人数为30至50人。

  (二)区人力资源局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及培训费用标准等,并在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局与承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三)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开展,培训活动须安排在南山区内举办,场地尽量选择交通便利、易于到达的场所。培训场所须符合消防安全、房屋安全、设施设备等要求。

  (四)各申报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培训方案,严格对照专家评审评分表(附件4)提交各项资料,区人力资源局将根据专家意见,视情况组织答辩。

  特此通知。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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