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9月20日,对南山区各建设单位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已完成造价编制审核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及投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南山区各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投资控制管理情况和结(决)算工作推进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前期调研不充分,设计深度不足”问题,我局立行立改,规范管理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图审查,严格把控建设管理过程,确保项目各环节精准无误,推进项目顺利进行。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对现场参建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我局立行立改,对施工单位履职不到位的行为进行处罚,并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建设单位未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办理工程保险、履约保函”问题,我局立行立改,增强对履约担保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管理和督促执行。
4、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未按合同约定计取费用”问题,
我局立行立改,据实调整变更新增单价,对履约不当行为进行处罚,加强造价咨询审核质量及履约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5、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结(决)算工作整体滞后,个别项目完工后久拖不“决”。”问题,我局立行立改,落实责任、规范结算流程,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推进项目高质量完成及收尾。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力度,严格把控建设管理过程。
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