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办理位于鹅颈水库东侧临时用地审批业务。因该临时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拟建设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 基本情况
该临时用地位于光明街道白花片区鹅颈水库东侧,用地面积3599.95平方米,全部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3月17日(30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
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885
传真号码:0755-29937902
附件: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