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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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拟给予记三等功和嘉奖的区管领导班子及公职人员公示通告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信息提供日期:2024-12-17 10: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奖励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现对拟给予记三等功和嘉奖的区管领导班子及公职人员进行公示。

  经审核,我区15区管领导班子在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嘉奖奖励;99公务员在2021年度至2023年度考核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记三等功奖励;569区管干部和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在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嘉奖奖励;2公务员补记2022年奖励,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记三等功奖励;6公务员补记2022年奖励,拟报区委、区政府给予嘉奖奖励;109党群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在202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拟给予嘉奖奖励;2名党群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记2022年奖励,拟给予嘉奖奖励。

  公示时间为20241218日至1224。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宝安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地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740室;联系电话:29991507)。

  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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