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2020至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后期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新桥街道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执行不力
涉及新桥街道共36个项目,目前与区住房和建设局协调竣工验收备案事宜。后续,我街道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完善工程验收备案相关流程。
二、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机制运转不够流畅
涉及新桥街道1个项目,已与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沟通,根据区公共物业管理局的意见开展工作,确保政府物业顺利移交给区公共物业管理局,政府物业资产管理能够运转流畅。
三、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涉嫌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涉及新桥街道1个项目,我街道已向相关公司发送处罚通知书,并发函至区住房和建设局报告情况,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由于该项目于2019年7月28日通过竣工验收,涉嫌违法行为已超行政处罚追诉期限,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四、工期延误现象普遍存在,后期管理缺乏纠偏机制
已召开后期管理审计专题会议,会上对工程工期延误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工程组梳理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实际情况,厘清延误责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确保工程项目按期竣工验收。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未办理规划验收,部分项目长期未整改
涉及新桥街道6个项目,目前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协调验收事宜。
六、部分项目完工后长期未竣工验收,关键环节监管缺位
涉及新桥街道4个项目,其中新桥街道中心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验收发现的问题已约谈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加派人员跟进整理各分部分项验收资料,其余工程正在抓紧办理竣工验收。
七、部分项目未开展消防、燃气等专项验收即投入使用
涉及新桥街道1个项目,目前该工程的消防验收纸质材料已报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验收备案。
八、结决算管理机制长期未发挥作用,项目结决算长期滞后
(一)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涉及新桥街道6个项目,目前新桥街道新兴公园新建工程已出结算报告,其余工程正在结算审核中。
(二)部分项目工程结算后长期未决算
涉及新桥街道12个项目,其中新桥街道东环路(南浦路-新桥立交)综合改造工程已送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审核,其余项目正在收集决算资料。
九、历史遗留“双算”问题推进缓慢,至今仍有部分项目未完成
涉及新桥街道5个项目,其中新桥街道消火栓及改造工程、新桥街道东环路(南浦路-新桥立交)综合改造工程已送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决算审核,其余项目正在收集决算资料。
十、部分项目结算审核合同无约束性条款,审核作用不明显
我街道通过自查自纠,已于2020年9月对《结算审核合同》模板进行了修订并征求了司法所法律意见,在“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增加了约束性条款,从2020年9月开始沿用此版本。
十一、部分项目未完工或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
涉及新桥街道2个项目,正在完善竣工验收资料。
十二、部分项目已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涉及新桥街道1个项目,该项目已移交。
十三、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
涉及新桥街道6个项目,已通知各施工单位尽快完善工程移交资料,以便我街道尽快办理资产移交。
十四、完工后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长期“挂账”现象突出
涉及新桥街道2个项目,目前均已转固。
十五、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产权管理流于形式
涉及新桥街道23个项目,涉及项目均已报区财政局申报办理财务决算。
十六、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转固后未及时移交账务至产权单位
涉及新桥街道3个项目,目前正在办理资产移交,同时已报区财政局申报办理财务决算,待资产移交和财务决算批复后,再账务移交至产权单位。
十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劳资纠纷时有发生
目前涉及新桥街道18个信访件已处理完成。
十八、资金使用不够规范,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涉及新桥街道3个项目,其中新桥街道2019年“双宜小村”建设工程(三期)由于其存在司法纠纷,因此无法支付;新桥街道现有人行天桥维修改造工程正在决算审核,待完成竣工决算审核后,申请决算款支付;新桥街道2017年管道天然气入户工程已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函申请决算款,目前资金计划已下达,已通知深圳市燃气集团请款。
十九、部分项目质保金管理不规范
涉及新桥街道2个项目,其中宝安区一河道四走廊沿线城市建筑风貌提升项目-宝安大道新桥段决算资料正在收集;新桥街道现有人行天桥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正在决算审核,待完成竣工决算审核后,申请决算款支付质保金。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