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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2020至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后期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10-14 10:1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深圳市宝安区2020至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后期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宝审调报〔2024〕4号),我局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问题梳理分析,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关于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我局针对每个问题梳理分析,进行整改。

  (一)关于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执行不力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正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优化工程项目管理,加大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执行力度。

  (二)关于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机制运转不够流畅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及时纳入政府物业资产管理项目正在整改。目前我局正在配合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工作安排完善政府项目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接下来,我局将严格遵守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操作相关文件,及时准确高效地配合完成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产动态管理。

  (三)关于项目工期延误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工期延误项目均已完成整改。接下来我局将加强工期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四)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前未办理规划验收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办理规划验收项目正在整改。涉及规划验收相关手续正在审批,后续办理规划验收。接下来,我局将加强项目工作管理,严格按规定落实规划验收事宜,确保按时有序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五)关于部分项目完工后长期未竣工验收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完工后长期未竣工验收项目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对接有关部门,解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然后按程序开展竣工验收。

  (六)关于结决算管理机制长期未发挥作用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项目均已办理工程结算,完成整改。

  涉及我局工程结算后长期未决算项目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我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整改,现已基本完成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后续将加强与相关审核部门的沟通,加快送审。

  (七)关于历史遗留“双算”问题推进缓慢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完成“双算”项目正在整改。部分项目正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部分项目正在推进结算,部分项目为跨区项目,目前正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双算”问题处置进度,根据相关要求解决历史遗留“双算”工作,对于难点堵点积极协调区主管部门、审核部门探索“双算”容缺受理机制。

  (八)关于部分项目未完工或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项目正在整改。我局正对接有关部门,畅通竣工验收所涉环节,后按程序开展竣工验收。

  (九)关于部分项目已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项目已办理移交手续,完成整改。

  (十)关于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及时办理资产移交项目正在整改,相关项目正在与资产接收单位沟通协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完善移交手续,在规定时限内与使用(管养)单位办理实物资产和有关账务资料交接。

  (十一)关于完工后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的项目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相关项目涉及多个接收单位,我局正在协调。我局将继续加快整改进度,加强与接收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共同推进整改工作,实现应转尽转。

  (十二)关于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产权管理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项目正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整改进度,尽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的办理,同时继续优化工程项目管理,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涉及我局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但未办理产权登记项目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产权单位(资产接收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产权单位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登记批复手续。

  (十三)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转固后未及时移交账务至产权单位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转固后未及时移交账务至产权单位项目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我局正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资产账务移交手续。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职责,及时高效办理资产账务移交手续。

  (十四)关于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劳资纠纷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政府投资项目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

  (十五)关于部分项目质保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未按时支付质保金项目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我局将加强对质保金支付情况的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我局就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议处理意见或建议全部采纳,对我局政府投资项目后期工作强化监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从前期研究到立项、建设直至竣工验收、结决算、移交使用、产权登记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狠抓落实,有效改善政府投资项目后期工作。我局将针对后续项目的后期管理,认真研究项目所涉及政策文件,牢牢抓紧政府投资项目后期管理相关依据,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后期管理水平。完善项目后期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有效的经费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能力水平,坚持按规章办事、按合同条款履约尽责,规范资金使用的每一个程序,有效改善政府投资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率。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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