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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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区圳理路道路命名变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6-15 0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支持深圳理工大学加快建设新型研究型大学,进一步提高学校品牌识别度,便于开展文化宣传、交流信息工作,深圳理工大学申请将“北圳路”更名为“圳理路”。“圳理”二字取自“深圳”和“理工”,该命名方案体现了深圳理工大学的地域特点和理工品牌特色。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圳理路”命名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道路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道路走向自北向南,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全长约928.6米,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道路起点接公常路,终点接圳园路-圳美大道交叉口。

  经核地名管理系统,“圳理路”不存在同名、同音、近音现象。

  二、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30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圳理路”道路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理路”道路现场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27403514

  附件:项目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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