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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2024年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6-07 14:3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24年4月1日开展2024年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本次核查共抽取20家企业。经核查,15家企业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需购买社保。

  (三)限期改正时间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整改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书面整改报告;

  (三)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领取文书及报送资料

  请核查不合格的企业于2024年6月14日前,携带授权委托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2号南山区政府大楼A422)领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限期内将整改资料报送至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26560440。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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