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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宣传服务项目

信息来源:南山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4-29 17: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自行采购,对2024“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宣传服务项目。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2024“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SCDC20240415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024年南山区营养与食品安全宣传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萬元整(¥90000.00)

  32024“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宣传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2024“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宣传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准备、提供服务、通过验收等)。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及考核履约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企业利润等。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6、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及由投标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得方法:2024年4月29日- 5月8日的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络方式(附上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ncdczwk@szns.gov.cn或邮寄到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5室,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权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予提供招标文件,资格审核通过,将会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四、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4:30时。投标文件可递交或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5号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3日14:30时,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5号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5室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5-26649854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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