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坪山沙坣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沙坣公司)申请将G12316-8018号非农建设用地及2011-61E-0009号统建用地进行原地微调,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坪山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4〕1号),我局拟同意对G12316-8018号非农建设用地及2011-61E-0009号统建用地的用地范围进行调整(详见附图),调整前后用地面积、指标类型、土地用途、用地单位均不变。现公示如下:
一、G12316-8018号非农建设用地调整后用地面积为13010.07平方米,指标类型为工商,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坪山沙坣股份合作公司。
二、2011-61E-0009号统建用地调整后用地面积为9273.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单位为深圳市坪山沙坣股份合作公司。
本次公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沙坣社区办公楼(沙坣公司办公楼)。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ps/(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邮箱psglj@pnr.sz.gov.cn,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4日,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20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特此公示。
附件:1.调整范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