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南桃源综行罚听公第001号
林润雨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案,已由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调查终结,并依法向该当事人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于2024年4月10日向本单位申请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以及当事人的请求,本单位决定依法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林润雨。
二、听证案由
不服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对林润雨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时间
2024年4月29日14时30分。
四、听证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本听证会。如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请在2024年4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本单位办理有关参加听证会的手续。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听证,听证现场须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联系人:何慧妍;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丽山路128号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5-26956119;
邮政编码:51805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