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南头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提升项目
2.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3.预算金额:390000元
4.采购需求: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最新要求及结合南头街道工作实际,辖区内主次干道、商业大街预计需制作约204处灯杆旗(一处需包含四面不同的公益广告,具体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社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需在显著位置制作约57处公益广告(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辖区内脏污、破损、老旧、需新增的大型公益广告预计7处(需进行高空作业,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上公益广告如因天气等原因造成损耗,供应商需免费进行更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4.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5.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采购公告公示期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见本公告“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2.文件形式:
(1)《报名文件》:提交一份正本(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2)《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街道办事处304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26460480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