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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2-29 11: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理论学习,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印发《中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总体工作方案》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同时结合主题教育,出台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确保全局深入开展学习取得成效,系统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安排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内容;通过省学法考试系统,完成全局领导干部学法。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印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具体工作版块进行规范指引。为立足更高起点,进一步增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我局党组部署开展新征程再出发“四大行动”,制定《新征程再出发“四大行动”工作方案》,其中《关于深入开展“讲规矩、守规范、明规则”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着重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矩意识,不断提升行政能力、强化规范运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明晰权责边界。

  (二)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工作2023年至2025年任务工作目标清单。我局启动了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法规制定工作,推进对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修订,从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明确综合执法责任主体等方面进行梳理评估。

  二是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街道综合执法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加强海洋渔业领域法治保障工作,与前海检察院沟通协调,支持配合前海检察院探索建立海洋检察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完善行政复议诉讼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从源头减少案件纠纷。

  (三)更新部门权责清单,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行简政放权,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强区放权事项清单,不断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改变传统工作模式,实施法治牵引,坚持“法规+业务+信息”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全局行政许可事项的优化调整,进一步推动许可事项规范运行。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6.0暨2023年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清单、《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效能评估等具体工作落实。印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东省营商环境迎评工作方案》,顺利完成迎评工作。积极应对世界银行“B-Ready”评估新体系系列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改革任务台账,提炼应对举措,加强政策传导。

  (四)科学立法,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一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强化重点工作制度保障。依托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统筹全局涉及的特区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推动立法进程提速增效。推动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有土地供应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修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推进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本年度完成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续期工作,出台11件局本级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相关目录,并纳入清理的动态管理。

  (五)健全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规范性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本年度我局承办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个,局本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个。按照《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操作指引》,对列入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逐一建立专项档案,指定专人跟进并定期更新进度,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及时对接沟通,确保听取公众意见、听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按时完成。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优化决策程序。为规范改进局党组工作,提高局长办公会议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原有会议规则,印发实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局党组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规则、局业务会议规则,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会议制度体系。

  (六)完善复议、诉讼工作机制

  一是加大案例宣讲,加强以案说法,提升局内部监督纠错能力。我局编制典型败诉案例汇编,对近两年败诉案件逐一进行深入剖析,总结各类案件反映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及应对措施,组织召开全局复议诉讼典型败诉案例宣讲大会,充分发挥已有败诉案件的警示意义。

  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印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

  三是针对突出领域开展专题调研,研究风险化解机制。针对信息公开业务办理存在的问题,局领导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形成工作规范,并邀请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查与答复”专题培训。

  (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

  一是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中涉及我局的182个事项所对应适用的裁量权基准进行逐一梳理,其中,直接适用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事项131项、适用我局自行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事项51项。印发《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全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汇总表》,要求全局各执法部门遵照适用。

  二是制定印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对行政执法公示行为、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为、行政执法和音像记录用语作出了规范;印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实施过程中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对于登记、地矿、海洋渔业等各板块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规范指引,以便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从而达到规范办案的要求。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共性和个性问题的研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局已发现的共性问题下发给各执法单位,避免再次出现相同错误。结合案卷评查工作,印发《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典型案例汇编(2023年)》《深圳海洋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我局在海洋渔业、测绘、地名、地质灾害和矿产等领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逐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印发海洋、测绘、地质勘察等领域工作文件,有序开展检查工作,积极落实跨部门联合检查。

  (八)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我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于2023年9月上线运行,功能模块联通办文系统、会议系统,实现全阶段全流程在线管理。完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全局各领域适用现行有效的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已上传并更新。

  二是落实“互联网+监管”新型监管工作要求,创新应用自然资源外业核查 APP协助实地核查矿业权人勘察开采信息公示工作,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核查测绘检查时无法到现场的技术人员情况,保证检查质量的同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

  (九)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强化普法宣传

  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活动。邀请市司法局有关领导、高校教授、法律顾问及部门业务骨干开展的全局范围的法治培训超过30场次,包括民法典、行政规范性文件、复议诉讼典型败诉案例分析、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等专题培训。以网络课堂、场景式教学、现场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各业务端口、业务规则的把握认知,提升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本年度基本实现全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是对社会公众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涵盖“12.4”宪法日、全国第33个土地日、世界海洋日、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的主题宣传。同时,开展了“海洋综合执法普法知识直播”“规划土地监察进校园”“绿美深圳”等宣传普法活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覆盖全市,尤其注重在公园、地铁等人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开展定点宣传、趣味游戏、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普法。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认识到,对照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不足和问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有: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系统性工程,我局业务领域涉及面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存在法治传导机制不够及时完善、部分业务领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二是全市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法规创新,对我市原有统一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立法统筹难度加大;在落实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方面,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强制职权行使仍面临机制不顺畅的难题。

        三是复议诉讼败诉的情况仍有发生,多为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所致,部分案件反映出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仍须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工作部署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全局系统的法治意识,将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融入到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各领域、全过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提高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依法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相关立法制定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国有土地供应条例、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等立法事项,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修订等起草工作,加快构建支持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涉及的各个版块,依托信息化持续推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逐步实现全流程线上运行,提升法治建设质效。持续做好管理系统上线后的迭代升级,梳理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实现信息技术支撑下的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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