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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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2023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公告

信息来源: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2-20 10: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公告地点:

  一、现场展示

  深圳市福田区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出入口保安亭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网站(官网)

  2.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官网)

  三、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附件:福田区华富街道九星印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示意图


《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福田区

华富街道

福田区华富街道九星印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6840.0平方米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

② 应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小地块”城市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独立用地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30%,移交的土地除用于落实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以外,其余部分可协议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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