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用地。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将项目申请临时用地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临时用地共七块,其中神仙岭通风排水井(共三个地块)用地面积共22886.95平方米,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22886.95平方米,神仙岭交通洞进口临时用地拟作为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办公用房,神仙岭竖井及交通洞出口临时用地拟作为临时施工场地,神仙岭岩溶段处理临时用地拟作为临时施工场地;公交总站工作井(共二个地块)用地面积共9970.02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9970.02平方米,公交总站工作井1临时用地拟作为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办公用房,公交总站工作井2临时用地拟作为临时材料堆放区;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共一个地块)用地面积共6261.07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3686.66平方米,清林径泵站及取水口临时用地拟作为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办公用房;雁田通风排水井(共一个地块)用地面积共29075平方米,涉及基本控制线29075平方米,雁田通风排水井临时用地拟作为临时施工场地。具体情况见附图。
二、公示方式与地点
本公示除在报纸刊登外,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之前(若邮寄以邮戳为准)将反映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信封上请注明: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逾期视为无意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755-28900440,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附件:1.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1
2.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2
3.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3
4.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4
5.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临时用地涉及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5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