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辅城坳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位于龙岗区平龙路和清平高速交叉口的西南方位,宗地号G04229-0717,用地面积13871.60平方米。该地块于2023年05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300279号)。现用地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已受理申请,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调整内容公示。
一、变更内容
(一)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4069㎡不变,表述中“(1)地上:综合楼:1211㎡;门卫室:30㎡;储罐区:245㎡;(2)地下:生产性用房及其配套设施:12583㎡”变更为“综合楼:1211㎡;门卫室:30㎡;储罐区:245㎡;生产性用房及其配套设施:12583㎡。
(二)核发新证后,原地字第44030720230027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三)其余指标不变。
二、现场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平龙路和清平高速交叉口的西南侧。
三、网上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自2023年8月8日至8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10楼(邮编518000),并注明“平湖辅城坳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55-28911036
特此公示。
附件:1.范围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