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加强福田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貌建筑普查和线索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2〕175号)及福田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福田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貌建筑普查和线索认定工作,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形成了福田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详见附件1),现根据相关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公示内容
福田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
二、公示地点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ft/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点: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一楼公示栏
(三)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草案)涉及街道办及社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沙头街道金城社区、福田街道渔农社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5日。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展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详见附件2,可在公示网站下载,填写后应在指定位置签名),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8楼建筑设计科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808建筑设计科”、收件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建筑设计科何工”,请注明“福田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55-83139222,0755-83139111。
3.将书面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ftglj@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83139222,8313911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附件:1.福田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线索(草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