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西股份合作公司来文申请调整《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Y19单元PX06-01-01地块配建停车位控制指标,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情况
《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Y19单元PX06-01-01地块位于吉祥一路东侧,花园路南侧,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4170平方米,容积率5.7,绿化覆盖率≥40%,建筑覆盖率:住宅建筑覆盖率≤25%,商业建筑覆盖率≤65%,建筑限高150米,配建车位1954-2506个,配套设施包括: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备注“规划,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81万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9控制单元详细规划》PX06-01-01地块控制指标中的配建停车位由1954-2506个调整为1802-2356个,其余控制指标维持原规划不变。
三、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3.坪地街道办事处(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9号);
4.项目现场(坪地街道花园路)。
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lg/
四、展示时间
本次详细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7日。
五、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邮编518172),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755-28923346
特此公示。
附件:1.《深圳市坪地国际低碳城拓展区DY19控制单元详细规划》PX06-01-01地块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