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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关于C2021-0001宗地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1-12 11: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C2021-0001宗地(暂定名:水底山温泉庄园)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圳美绿道(明热村汤湖村组路段)与明热河交汇处西北侧,本项目已于2011年4月19日取得原海丰县建设局核发的《海丰县城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海城建字第1000196(B)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办理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总平面图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云线圈示部分)如下:

  一、变更前主要技术指标

  共规划166栋建筑,容积率1.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8537㎡,其中公寓88537㎡、员工宿舍6299㎡、行政办公楼1290㎡、后勤管理2411㎡。

  绿化率30%,建筑密度35.7%,建筑最高层数6层。

  二、变更后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采用《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进行方案设计。共规划43栋建筑,容积率1.89,总建筑面积261703.0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178000.00㎡,其中住宅174600.00㎡、9班幼儿园2700㎡(独立占地不少于3100㎡)、物业服务用房400㎡、公共厕所180㎡、垃圾收集点120㎡。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3703.00㎡,其中地上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456.00㎡(全部为架空绿化休闲)、地下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8247.00㎡(其中公用设备用房10265.32㎡、共用停车库67981.68㎡)。绿化覆盖率40%,建筑覆盖率28.5%,建筑最高高度60米,机动车停车位1200辆(地上4辆/地下1196辆)。

  三、本次变更后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主要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96919.6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5320.19㎡,其中住宅64914.32㎡、物业服务用房235.77㎡、垃圾收集点65.31㎡、公共厕所104.79㎡。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1599.43㎡,其中地上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25.72㎡(全部为架空绿化休闲)、地下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8973.71㎡(其中公用设备用房4772.71㎡、共用停车库24201.00㎡)。

  经审查,本次变更后的总平面图仍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修改后的总平面图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pnr.sz.gov.cn)、深汕管理局二楼大厅以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755-2210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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