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受理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项目(G09400-0052号宗地)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本次申请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总平面图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现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予以公示,本次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图中新增参观走道及活性炭储存车间(10#),新增用地东南角机力通风塔内部道路,取消建设中水处理站,地磅控制室(17#)和冲洗水缓冲池(18#)位置调换,升压站(04#)位置调整至用地东北角,乙炔瓶库(11#)位置调整,门卫房(03#)建筑轮廓调整。
二、更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以上变更内容详见修改后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相关指标内容仍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及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要求,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止),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及项目现场(地址: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环保路1号)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101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的总平面图
2.修改后的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755-289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