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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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6-01 16: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落实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要求,更好发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2022年版)》,现面向社会开展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非公务委员的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公务委员的主要职责

  参与审议审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法定图则、土地整备单元规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旧住宅区更新改造规划、生态单元规划、农业单元规划、海域详细规划和海岛规划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等规划事项,为规划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二、任职资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热心深圳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事业,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一)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任职资格:

  1、具有深圳市户籍或长期在深圳居住、工作;

  2、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和较强的议事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应在65岁以下并具有可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院士、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可放宽至70岁。

  (二)专业委员会非公务委员任职资格:

  1、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居住证;

  2、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并具有可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从事相关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非公务委员专业要求

  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需符合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交通市政、社会经济、建筑、历史文化、农林、海洋、法律及景观等领域为主。

  (四)申请人目前未在政府机关或参公单位任职。

  三、推选程序

  本次推选工作按照自愿、公开、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市职能部门或所属社会团体或2名以上现任非公务委员书面推荐,现职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推荐表提交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二)秘书处汇总推荐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拟订初选名单,经审查后,形成非公务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三)非公务委员候选人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聘任并公布。

  四、推荐表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邮寄原件至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502室,信封请标注“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荐表”;或发送扫描件和word文档至电子邮箱:ztghc@pnr.sz.gov.cn。推荐表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12日。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非公务委员推荐表

     2.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2022年版)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田莹、王磊,联系电话:83949564、8394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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