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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我院拟开展2020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整理归档和销毁2010年超保管期限的仲裁案卷销毁工作(详见附件),现对外公开采购,诚征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档案公司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戴东,联系电话:82918257
附件: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仲裁卷宗整理采购需求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2月1日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仲裁卷宗整理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