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购质疑复函〔2019〕102号
深圳市雅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关于有创呼吸机(接受进口)批量采购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有创呼吸机(接受进口)批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9194707)有关问题,我中心已组织项目原评审委员会进行核查,现函复如下: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你司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没有被完全认定,愿提供一台与所投型号完全相同的机器在现场进行相关功能的逐一验证。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一是供应商未在评标有效时间内提供能证明技术参数偏离情况的产品说明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未能找到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依据;二是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供样机检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委员会不能单独对某家供应商的样机进行检测。
综上,你司质疑不成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此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