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施英达管道有限公司二三南方科技园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同富工业区, 宗地号G16515-0032,用地面积10268.15平方米, 允许建筑面积9450平方米(厂房、办公、培训中心、设备配套)。
经我局审查,同意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H-2013-0002号),原[1998]G06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同时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定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本通告内容及总平面图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公布。
附件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301/t20130130_78613.htm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