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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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凉帽山站[含车站配线])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08-03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深圳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凉帽山站[含车站配线])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预审。深圳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凉帽山站[含车站配线])属交通设施,用地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地面层用地面积4022.09平方米,地下一层用地面积15526.17平方米,地下二层用地面积11145.34平方米,地下三层用地面积11145.34平方米,该项目用地范围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上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从2017年8月3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上述事项有意见,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907,邮编518172),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地点及网址同时展示: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项目现场 

  特此公示。 

  附件:轨道交通10号线(凉帽山站[含车站配线])拟选址范围影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8月3日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28905390    传真:(0755)289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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