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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深圳市助残电召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质疑事项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19-07-12 11: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府购质疑复函〔2019〕9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关于深圳市助残电召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深圳市助残电召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9192519)有关问题,我中心已组织项目原评审委员会进行核查,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评分项中,你司投标文件中提供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PS网络中心国际标准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齐全,此项你司应得100分。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查,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评分项的评分准则要求“(一)评分内容: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认证或CC-CMM国际标准认证,同时具备3个得100分,具备2个得50分,具备1个得2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经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你司投标文件提供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显示“在证书有效期内,获证组织须按规定接受年度监督审核保持认证资格,通过扫描二维码可获知证书的有效状态”,因你司投标文件未提供相关证明截图,无法判断该证书是否有效,该证书作不得分处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满足该项得分要求。故你司该评分项应得50分,评分无误。本项质疑不成立。

  二、关于质疑事项2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在招标文件“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评分项中,你司投标文件提供了项目负责人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COPC证书、4PS证书和呼叫中心平台运营相关项目经验和项目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你司该项应得90分。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查,招标文件“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评分项的评分准则要求“(一)评分内容:1.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得20分;2、项目负责人具备呼叫中心平台运营相关项目经验或项目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合同期限至少1年或以上,得30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COPC或CC-CMM或4PS证书,每提供一个20分,最高得5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经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你司投标文件提供了项目负责人的本科学历证书、4PS认证协调员证书、4PS专业培训师证书、COPC证书和经验证明文件。其中,本科学历证书、4PS认证协调员证书、4PS专业培训师证书和COPC证书均满足该项得分要求,可得70分;关于经验证明文件,你司投标文件未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只提供了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半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不满足该项得分要求,作不得分处理。故你司该评分项应得70分,评分无误。本项质疑不成立。

  三、关于质疑事项3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通过相关验证”评分项提供的深圳12345CC-CMM认证证书已过有效期。

  (二)答复意见

  经查,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评分项的评分准则要求“(一)评分内容: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PS联络中心国际标准认证或CC-CMM国际标准认证,同时具备3个得100分,具备2个得50分,具备1个得2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经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投标文件提供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CC-CMM国际标准认证证书。其中,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满足该项得分要求;CC-CMM国际标准认证证书已过有效期,不满足该项得分要求,作不得分处理。因此,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该评分项应得50分,评分无误。本项质疑不成立。

  四、关于质疑事项4、5、6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5个知识产权证书的主体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且未提供总公司关于知识产权的出借证明,提供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授予主体为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提供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授予主体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均与投标主体不一致。

  (二)答复意见

  经查,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项要求“……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所属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文件”。

  经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投标文件提供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因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的资质文件均能被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使用。同理,其他投标人均按此标准执行。本项质疑不成立。

  五、关于质疑事项7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评分项提供的金耳唛杯证书的主体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投标主体不一致。

  (二)答复意见

  经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投标文件提供了金耳唛杯证书,不符合该项得分要求,评审时已作不得分处理。本项质疑不成立。

  综上,你司质疑不成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此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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