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购质疑复函〔2019〕33号
深圳人仁众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关于深圳技师学院-设计系专用电脑项目的质疑函》(以下简称《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深圳技师学院-设计系专用电脑”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9192994)有关问题,我中心已转至采购人(深圳技师学院)进行核查,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深圳市鸿云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云达公司)没有实质性响应项目,没有明确电脑型号,只响应了品牌。鸿云达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响应表》中“品牌型号”的应答规格为“APPLE-IMAC”,《五、分项报价表》中“货物名称(含规格型号)”一栏响应内容为“设计专用电脑APPLE-IMAC”。根据竞价公告第六点“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8条“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8.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的要求,鸿云达公司应投标无效。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核,采购人认为,鸿云达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APPLE品牌,IMAC机型”。该款机型为定制机,定制机没有型号,已咨询苹果公司客服电话4006668800确认。本项质疑不成立。
二、关于质疑事项2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电公司)竞价应答文件第5页《四、技术规格响应表》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缺失售后服务:“免费提供原厂商3年现场技术支持和备件上门服务,质保期3年;工作日报障后1小时内派出”。根据竞价公告第六点“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5条及第8条“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5.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中约定的服务要求。8.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的要求,顺电公司应投标无效。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核,采购人认为,顺电公司竞价应答文件《四、技术规格响应表》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缺失售后服务:“免费提供原厂商3年现场技术支持和备件上门服务,质保期3年;工作日报障后1小时内派出”。本项质疑成立。
综上,你司质疑部分成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此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