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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华为路由交换实训室电脑更新和云计算实训室电脑采购项目质疑事项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19-11-01 15:3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府购质疑复函〔2019〕76号

深圳市耀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我中心收到你司提交的《质疑函》。关于《质疑函》反映的“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华为路由交换实训室电脑更新和云计算实训室电脑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9193319)有关问题,我中心已转至采购人(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核查,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质疑事项1的问题

  (一)《质疑函》反映的问题

  《质疑函》反映: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整机认证”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深圳市微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钻公司)竞价应答文件未提供“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未实质响应竞价文件要求,应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竞价公告第六点“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第6条“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6.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的要求,应判定微钻公司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

  质疑事项概括内容如上,详细内容以你司向我中心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二)答复意见

  经核,采购人认为,本项目的需求文件的“技术需求”要求投标人“提供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经核,微钻公司仅在其《技术规格响应表》中明确说明符合要求,但没有提供“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故微钻公司竞价应答文件不符合竞价文件的需求,属于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本项质疑成立。

  综上,你司质疑成立。项目有关情况请关注我中心网站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司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此复。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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