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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自然灾害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结合大鹏新区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现将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自然灾害危险区公布如下:
区域
对应气象预警信号
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自然公园
台风蓝色预警、暴雨橙色预警、雷雨大风橙色预警、强季风黄色预警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
大鹏新区管辖大鹏海域范围
台风蓝色预警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
当以上区域存在对应气象预警信号时,即自然生效为临时自然灾害危险区。
特此通告。
附件:临时自然灾害危险区图
深圳市大鹏新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临时自然灾害危险区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