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我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7日(31个自然日)。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1条,现将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和市民群众的支持。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