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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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24年第3号公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4-08-20 09:5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相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2024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对今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做出具体安排。为有效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最终用户的配额再分配事宜,现将《公告》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交还。持有2024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经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由我委汇总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持有202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4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请于9月1日-15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配额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材料由我委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

  1.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3号公告

  2.2024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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