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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天境云庭(A650-0385宗地)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7-10 0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天境云庭(A650-0385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已批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境云庭项目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马鞍山路东侧、光辉大道南侧,宗地号为A650-0385,该项目于2023年5月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3)7012号];2023年6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00235号);2023年10月,取得《深圳市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深地名许字GM202310519号),命名为“天境云庭”;2024年1月,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4GG0016453号)。

  二、调整内容

  本次平面调整主要内容为(详见附件云线圈注):

  (一)根据2024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1栋、2栋、3栋部分户型部分凸窗进深加大、空调室外机位尺寸加大,相应修改建筑轮廓。

  (二)因平衡面积,1栋、2栋、3栋部分户型阳台、卧室、书房进深加大,部分阳台面宽加大,相应修改建筑轮廓。

  (三)因优化设计,取消1栋塔楼屋顶绿化,2栋、3栋塔楼屋顶绿化范围轮廓调整。

  (四)因优化设计,2栋裙房局部楼梯间屋盖取消改为格栅、局部城市阳台上空增加格栅;4栋补充屋顶格棚,相应调整建筑轮廓。

  (五)1栋规划高度由120米调整为119.5米,1栋二层商业规划高度由10.05米调整为10.00米;2栋公共服务用房规划高度由9.25米调整为9.50米;3栋文化活动室规划高度由10.45米改为10.70米。

  (六)核增建筑面积调整,相应调整经济技术指标表。

  本次修改涉及建筑轮廓线和绿化覆盖范围等调整,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指标调整,修改后各项规划指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300235号)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3)7012号]的规定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4日(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马鞍山路东侧、光辉大道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3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755-27400266

  附件: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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