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核批准,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美丽街区治理促进会成立登记,现将有关登记事项予以通告。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美丽街区治理促进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2151058。
三、业务范围: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推广活动、推动和发展街区环境治理工作、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公益志愿服务、开展街区建设实践研究、开展会员交流与培训活动、依法承接政府相关职能和单位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事项。
四、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王母社区中山路46号46-1号102。
五、法定代表人:曹广兵。
六、活动地域:深圳市大鹏新区。
七、注册资金:伍万元整人民币。
八、业务主管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九、成立登记日期:2024年3月28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