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用地项目位于南山区兴海大道东侧、沿山路南侧,于2022年9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5202200076]号)。深圳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新建建筑分项:住宅由“105875㎡”变更为“99875㎡”,增加“商业”建筑面积“6000㎡”。
(二)连廊或公共通道:由“本地块与教育设施用地(06-07-10地块)相邻处需设置一处车行公共通道,包括8米宽机动车道和两侧各2.5米宽的慢行系统,该公共通道需由有市政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按市政道路标准建设,需无偿、无条件24小时对公众开放,保证和相邻T102-0401宗地的车行公共通道的24小时相互连通,并无偿提供布设市政管线所需的空间”调整为“本地块与教育设施用地(06-07-10地块)相邻处需设置一处宽度13米的车行公共通道,道路断面设计结合交通主管部门意见确定,该公共通道需由有市政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按市政道路标准建设,需无偿、无条件24小时对公众开放,保证和相邻T102-0401宗地的车行公共通道的24小时相互连通,并无偿提供布设市政管线所需的空间”。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兴海大道东侧、沿山路南侧。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12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6月1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26978754。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用地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6月2日